各县(区)职称办,市各开发区、新区、园区相关职能部门,市各有关单位:
为支持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建设,建立健全职称评审“绿色通道”,帮助产业链企业引才育才,根据《宿迁市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暂行办法》精神,现就做好2022年度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范围对象
(一)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我市20条重点产业链企业中,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、资历、论文、奖项、职称层级等要求,但能力、业绩突出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才,尤其是具备突出技术创新能力、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技术人才。
(二)根据前期调研县、区重点产业链企业职称申报的集中性需求,今年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以下7个专业:建设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机械工程、轻工工程、石油化工工程、纺织工程、林业工程。
(三)可以正常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才,不在此次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内。
(四)公务员(含参公人员)、离退休人员(含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)不得申报考核认定。
(五)外地驻宿企业的分支机构(分公司、办事处等),如申报考核认定,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。受到党纪、政务、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,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。
(二)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业绩、成果和贡献,应高于我省现行职称系列(专业)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(附件1),并得到业内的认可。
(三)急需紧缺人才所从事的行业,国家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,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。
三、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的申报渠道和程序
(一)个人申报。考核认定申报采取线上+线下方式。申报人根据申报操作指南(附件2),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、上传各项佐证材料。信息填报成功后,通过系统导出自助下载打印《申报表》(2份)。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-5月9日,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,不得补报。
(二)单位审核公示。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对照材料原件审核填报信息是否真实,并在申报表上签名盖章。审核通过后,申报人所在单位做好公示工作,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,评审材料中须提供公示情况完整材料。
(三)上级部门复核。县(区)职称主管部门线上初审通过后,申报人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,5月16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属地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复核,复核通过后在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;根据申报人业绩、成果等综合情况,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可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在盖章栏注明“重点推荐”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(一)申报需要的纸质材料
1、《申报表》一式2份(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自行打印)。
2、申报人身份证件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,现任专业技术资格(职业资格、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和相应准入执业资格证书等(复印件)。
3、申报人代表性、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,包括:从事申报专业工作以来取得的奖励、荣誉/称号证书等,入选人才工程、主持及参与的科研项目,授权的发明专利、标志性论文论著以及其他能够体现个人技术创新能力、在生产实践中解决复杂难题,为企业发展、产业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(复印件)。
4、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情况报告(须加盖单位公章)。
(二)材料填写装订要求
1、申报材料由本人负责整理,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参评材料均须真实准确。
2、为避免申报材料遗失或漏审,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和工作效率,报送材料中的申报表一式2份单独装订,纸质材料2-4分类排序装订成一册(最多不要超过40页),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袋封面(附件3),粘贴在个人材料袋上。
(三)其他说明
1、申报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书、业绩成果等材料均须真实可靠,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。对通过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,一经查实,予以撤销。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,并报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记录期为3年,记录期从发文撤销之日起算。
2、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。
3、参加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,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每份材料收取评审费180元,缴费事宜另行通知。申报人员如需开具发票,将电子表格(附件4)于5月20日前发送至sqrsjzjc@163.com,逾期视为无需开具发票。
(二)各县(区)职称主管部门须在5月20日前,将纸质材料、汇总表(附件5)集中报送至市职称办,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件:1.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条件
2.申报操作指南
3.申报材料袋封面
4.开票须知
5.汇总表
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(职业资格)
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4月24日